时间:2019-06-20 点击: 次 来源:国家科技人才服务网 作者:国家科技人才服务网 - 小 + 大
“真没想到,我到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与用人单位的欠薪纠纷当天就得到了解决!”在一家置业公司工作的柏师傅激动地说。不久前,柏师傅向贵州省六盘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置业公司支付2个月的劳动报酬。工作人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公司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和法律宣讲,柏师傅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 近年来,六盘水市仲裁院勇于担当、尽责履职,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新路径,努力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流动仲裁:推动案件办理便利性与教育性相统一 日前,六盘水市仲裁院流动仲裁庭来到一家建筑公司,开庭审理劳动者杨师傅要求该公司支付工伤赔偿的案件。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感谢仲裁员热情上门服务,流动仲裁庭既方便了劳动者维权,也减轻了用人单位诉累。对公司和广大职工来说,这也是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好机会!”该公司负责人在庭审调解后表示。 为更好地服务案件当事人,近年来,六盘水市仲裁院建立并落实流动仲裁庭制度,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下沉到案发地或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开庭审理、现场调解。 在实践中,流动仲裁庭坚持服务优先以及案件办理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流动仲裁庭方式上门服务,方便当事人维权;针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例,通过流动仲裁庭的方式,既办理案件又进行普法宣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外,在流动仲裁庭开庭过程中,六盘水市仲裁院邀请基层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的相关人员到庭旁听,庭审后与他们就案件涉及的法律政策、疑难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办案能力。 “我们通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贴心的服务,努力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深受当事人的好评。”六盘水市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案件回访:确保案件办理公平性与廉洁性相统一 “您好!我们是六盘水市仲裁院的工作人员。今天到您这儿来,是想对您之前在仲裁院申请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回访!”工作人员表明来意后,罗师傅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回访中,罗师傅表示六盘水市仲裁院依法受理了他的仲裁申请。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情形。案件得到了依法公正处理,罗师傅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据悉,为提高仲裁办案质效,六盘水市仲裁院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他们随机选择案件,通过对个案进行回访,确保回访工作的客观性,保证回访内容的真实性;灵活选择回访方式,通过电话沟通、上门了解等多种方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访了解。 回访的内容包括立案情况、办案态度、办案程序、廉洁自律、履行情况等方面。通过案件回访,一方面,工作人员可以主动了解案件执行情况,对调解书或裁决书未履行的,对权利人释明保障权利的方式,对义务人开展督促履行工作,确保实现案结事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及建议,便于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同时,以回访为契机,工作人员可以宣传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争取做到经过一次处理,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劳动争议。 法律援助:实现劳动维权公益性与救济性相统一 近日,曾在一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的何师傅来到六盘水市仲裁院,要求发电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何师傅因维权心切,情绪十分激动,无法准确陈述案件的来龙去脉。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何师傅的情绪,一边耐心地了解他的情况。 经了解,何师傅是六盘水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了更好地帮助何师傅维权,工作人员引导其到六盘水市仲裁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最终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何师傅的仲裁请求依法得到支持。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去年7月,六盘水市仲裁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向包括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等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维权等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盘水市仲裁院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接待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法律援助范围,并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工作站的办事流程图。此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管理,一方面严格考勤制度,实行每周两天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实行与政府部门相同的上下班时间;另一方面加强纪律约束,要求值班律师遵守法律援助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索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为农民工、工伤职工等群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维权,赢得了社会好评。”六盘水市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曾俊峰 何牧) |